问题 | 唐朝查案的机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唐朝的断案司法体系从下到上的流程一般为为法曹,县令,州府府尹,刑部,大理寺。以题主的例子来说,假设是唐朝长安万年县永宁坊死了人,报案人应该首先向武侯报案,武侯则会上报本坊里正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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