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即终止,合同失效,法律没有规定保管期限。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解除或者合同约定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的,该合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