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咋在异地注册分公司 |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在异地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分支机构登记前,应确定分支机构名称,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名称; 2、名称核准合格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办理营业执照后,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最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发票申请。 分公司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5、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6、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