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主责和次麦怎样赔偿,需要根据发生交通事故双方主体的情况进行判断: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双方的麦任承担赔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认定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5)、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的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速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6)、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麦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