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损坏补办流程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5、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6、补发普通护照每本1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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