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的流程是: 1、申请人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 一、农村房产证登记按照什么程序 农村房产证登记程序: 1、申请人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 2、农村房屋所有人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应该如何办 及时办理。所需资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材料有:(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房屋房产证办理流程有:(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三)公告;(四)审核;(五)收费;(六)记载于登记簿;(七)发证。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 三、如何获取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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