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异地换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深圳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互联网预约受理号、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相片回执、监护人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且有效期届满超过三个月、身份信息不一致、相貌变化难以确认身份、户籍被锁定限制或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深圳异地身份证补办材料 深圳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二、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异地居民证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据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证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 5、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结语 办理深圳异地身份证需要预约号、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监护人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不予受理情况包括首次申领、信息不一致、身份确认困难、户籍限制或不良信用记录等。请按要求准备材料,以便顺利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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