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法院追缴罚金是没有期限的,法院随时会追缴。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罚金刑的执行有以下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_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