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特征如下: 1、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遗赠受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3、是死后法律行为。 一、继承如何确认房屋产权 房屋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等。其中,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已故的父亲或母亲的继承地位、顺序而继承其父亲或母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久也相继死亡,因而未能实际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由继承人的继承人间接地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 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和遗赠有什么区别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有: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2. 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 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3.构成要件和效力不同。 三、遗嘱是指什么 遗嘱是由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进行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将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在遗嘱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 2、两者指向的对象范围不同。遗赠对象仅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负面财产义务,遗嘱继承人不仅有权接受遗产,还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3、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内容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明确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获得财产,受遗赠人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获得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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