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至二名监事。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公司监事会有如下职权: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高级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