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没有 身份证 不可以办理 离婚手续 2、 离婚登记 手续: (1)男女双方 自愿离婚 ,并对 子女抚养 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 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 离婚证 》,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条第一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