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形式借贷 |
释义 |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作为借贷关系担保的这种方式,须按照双方民间借贷的真实法律关系进行诉讼及处理,单独要求起诉借款人履行房产买卖合同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怎么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 二、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的处理办法: 1、债务人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催收通知,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书,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重新确认原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种解释并没有说明债权重新受到保护的原因。双方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只会消除债权的强制执行力,不会丧失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的清偿,使债权得到满足。在民间借贷中,如果一方是债务人,要注意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间和还款日期。否则,债务人还款。否则,你必须面临及时向债务人收回债务的风险。 三、因民间借贷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因此,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而签订的买卖合同,因双方均无真实买卖的意思,而系一种为债权债务提供担保的措施,故该买卖合同构成虚假的意思表示,相关买卖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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