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区别对待。 一种情况是事故发生前,受伤害者已经到达路旁并停止于大货车的视线盲区内,这个时候因为大货车司机瞭望不及时或者有其他干扰,没有看到路旁的行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这种情况,责任属于大货车司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