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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才能不被认定是恶意透支?
释义
    法律分析:
    如不存在以下行为则不属于恶意透支: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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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