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免费退票的情况如下:2020年2月5日24时前已购买的乘车日前在2月6日0时至3月5日24时的全国铁路火车票,旅客有退票需求的,铁路部门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考虑各地学校开学时间不同,2020年1月27日起,办理学生退票时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购买铁路乘意险的一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