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置方法:,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或分期偿还。,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捕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无力偿还会被处以滞纳金、债务人承担违约金;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的,计入信用黑名单;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会被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章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