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交通事故的当时没报警可以过几天报警。法律明确规定,发生事故之后,当事人未选择报警的,在事后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符合条件的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进行受理。 一、事故的时效性 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向当地的交警部门报案。现场不被破坏时报案。没有时效的规定。但是必须是在现场未被破坏之前。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内报警是没有限定的。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1、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3、递交索赔单证,领赔偿款;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两车相撞后追尾如何去处理 1、汽车发生追尾后,处理方法可以按照如下进行: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要立即抢救,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相关信息后,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