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根据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加快推进所承担的道路、绿化、污水等城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发展壮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建筑业总产值不少于200亿元,年内扶持1家升一级企业;新开工房地产260万平方米以上、竣工230万平方米以上。三是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联合资规局完成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12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8万平方米。四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稳定达标率达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五是全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500户、新开工2000户,基本建成900户。六是年内启动建设14个美丽宜居村庄,创建2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