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劳动证明由用人单位开具,具体内容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部门、职位以及工龄等等; 2、写明特此证明,并说明证明效力; 3、最后写清用人单位名称并盖章,注明日期。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通常是用劳动合同进行证明的。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进行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干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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