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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公在部队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释义
    1.军人享受的保险中,没有明确规定军人(或其配偶)享有生育保险。
    2.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中,包含基本生活补贴(按部队驻地艰苦边远程度划分),养老保险(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助的1%标准缴费,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3.虽然政策上没有明确规定,军人或其配偶享有生育保险,不过医疗保险可以补贴一部分。
    4.以下是军人享受的保险待遇: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交通意外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军人伤亡保险。
    一、军嫂生孩子花费
    1、已就业的军嫂的生孩子花费: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在生孩子时,只要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费用,100%报销。
    2、未就业军人家属的生孩子花费:国家于2004年建立了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制度。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三个部分。其中,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的1%标准按月缴纳,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二、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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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7: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