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退、改签,并且不收取手续费,但对于赔偿一般视是否有损失而确定。航班起飞后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航班备降、取消等,航空公司将采取补班、签转或转乘其它交通工具,帮助旅客完成后续行程。如果旅客要求中止旅行或者其他因素不能补班、签转的,一般将未运行的部分按照运价退还给旅客,法律法规上并未对这种情况有强制性补偿要求。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五十八条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