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了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了怎么办? 1、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该找谁赔偿 首先来看看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该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接着,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最后,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的工作性的工作伤害,那么首先是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确实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但是双方根本就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需要收集其他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还有就是工作证件。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内容:工伤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时效吗? 一、工伤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时效吗? 有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十一)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十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的内容告诉工伤赔偿是具有时效的,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这个仲裁时效的期限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劳动者需要赔偿。而劳动者依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应当是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的赔偿的标准,如果发生纠纷了,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方式解决。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或者亲属)应当及时申报。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经过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地受伤不管双方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都是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会获得哪些赔偿就需要按受害方实际的伤情来进行确定,在申请时也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因补偿有任何的异议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相关内容:员工劳务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一、员工劳务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劳务合同纠纷的种类有什么 1、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 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劳务合同产生纠纷的就需要及时的处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好是可以走法律的程序来帮助自己,但前提需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才会有胜诉的机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有证据齐全执法人员才会判决。 未签订劳动合同就签了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 在工地受伤了没有合同该怎么办 工地受伤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请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二倍的工资。 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在当下的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履行的一项义务。当然,这个也是有一个宽限的期限的,比如说必须要在一个月的时间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 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纠纷怎么收费? 一、劳动合同纠纷怎么收费? 劳动合同纠纷应当是根据财产的标的额来收费,一般是10块钱。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起诉到法院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如果没有起诉到法院在劳动仲裁就是免费的。律师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当中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即未完成年度法律援助任务的律师)来提供法律援助。 发生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冲裁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合同纠纷起诉要件及内容是什么? 1、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3、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三、劳动纠纷解决方式是什么?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劳动争议之后,一定要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到劳动行政的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但是这样的一种方式往往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力度,所以还是需要首先提出劳动仲裁,然后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解决。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