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分居后有义务扶养对方。按照规定,夫妻有义务互相扶养。而且扶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共同生活扶养,即被扶养人与扶养义务人共同生活,另一种是定期支付扶养金,或者用实物进行扶养,包括定期的体力扶持和精神慰藉,因此,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夫妻分居不能成为免除扶养义务的理由。具体来说,夫妻虽然因为各种原因分居,即使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但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因此,分居后,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前仍然承担相互扶养的义务。另外,应当支付赡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的,需要赡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赡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