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侧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且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计划生育属于国家政策,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管理法律责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它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属于两种法律关系,二者不能混同。所以,一般情况下强调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况且,关于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认定,只能由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均无权认定女职工是否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风险提示: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司如何操作才能避免风险? 正确理解和运用必须把握三个方面内容。一、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侧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二、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三、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到女职工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调取女职工的生育信息。当然准生证是判断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关键性证据材料,且只能由职工本人所掌握,因此在用人单位依法对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职工也有义务配合单位的管理提交准生证明,职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拒绝提供合法有效的生育证明将承担相应后果。风险提示:由于规章制度直接规范劳动者的具体行为,其法律效力的取得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将不利于保护劳动者,违背了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具体而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即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三法”:第一,内容合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应当具有合理性;第二,制定程序合法。规章制度的制定、民主协商及审议通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第三,告知程序合法。规章制度只有经过向员工公示或告知才发生法律效力,未经向劳动者有效告知的规章制度,即使制定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对劳动者也不产生约束力。 员工不同意公司调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分情况判断。企业有权对职工调岗降薪,但是不可滥用。根据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简单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造成不利的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是保护劳动者对于工作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如果简单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则立法目的无法实现。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地点、报酬等无疑是劳动合同中最为核心的要素,任意一方拟对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变更都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调整员工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是基于迫使员工离职的目的而调整岗位,员工是可以拒绝的。企业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金额的赔偿金。如果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员工拒绝服从调整岗位,企业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应该支付单倍金额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对用人单位而言,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必须先与员工协商一致,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此外,程序上也应当注意需要合法,否则可能因程序瑕疵造成风险。 因疫情原因员工不愿复工,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风险提示: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仅要注意法定条件,还需要注意特殊员工如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公司搬迁,员工能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分情况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我们需要判断公司搬迁是否属于“发生重大变化的客观情况”。(1)如公司在区级及以下的行政区划范围内搬迁,且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则不应认定员工因公司地址发生变更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此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2)如公司在市级及以上的行政区划范围内搬迁,则应综合性考虑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生活等情况进行判定。并从员工角度出发,客观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进而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风险提示: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员工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刑诉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免于刑事处罚分六种情形,(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又分为无罪、有罪未追究两类情形,对于无罪的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对于有罪未被追究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提示: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在本问中因员工免于刑事处罚而稍显牵强,公司可以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注意员工涉嫌的是否为职务犯罪,同时需要注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情况。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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