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有效追诉期规定如下: 1、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追究; 2、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3、法定最高刑不超过5年的,5年期满之后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不予追诉; 4、最高刑不超过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哪些人适用回避制度: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