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在深圳,想问一下,我们在婚姻存续期租的公租房,离婚后我还能继续住吗 |
释义 | 公租房离婚后原则上不分配,双方仍可承租。承租人若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或租赁其他保障性住房,则应腾退。若不腾退且无其他住房,则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若有其他住房,则可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公租房离婚后原则上是不分配的。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必须达到规定年限。且夫妻离婚后双方仍可以承租。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拓展延伸 离婚后在婚姻存续期租的公租房,是否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 离婚后在婚姻存续期租的公租房,是否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在婚姻存续期租的公租房是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的。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一些地方可能会要求离婚后重新申请公租房,而另一些地方则允许离婚后继续居住。此外,如果公租房是由一方单独申请并享有的,离婚后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居住资格。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只有在明确了解相关规定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结论:离婚后在婚姻存续期租的公租房,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然而,具体情况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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