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是套路贷,套路贷本质上是违法行为,其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套路贷应当与民间借贷相区别,从整体上予以否定性评价,“虚高债务”和以“利息”“保证金”等名目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均应计入犯罪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