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查询。 一、打开搜索引擎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网页移动到数据查询,在网页右边选择“执业护士”。 三、打开“护士执业注册信息查询”页面,输入信息,开始查询。 : 首次执业注册准备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法律依据: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第二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