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失能老人补贴政策
释义
    北京市民政局针对失能老人的补贴政策包括发放长期补贴给重度失能和持有残疾证的老人,帮助经济困难的老人提高消费支付能力,同时可以申请其他补贴,对维护老年人权益和有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法律分析
    北京市民政局失能老人补贴政策如下:
    1、失能老年人补贴应该发放给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和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补贴;
    2、通过政策帮助经济困难、失能等状况的老人,提高消费支付能力,使其享受到专业化、职业化、多元化的照顾服务,切实减轻居家养老照料负担;
    3、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请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拓展延伸
    北京市民政局推出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补贴计划
    北京市民政局推出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补贴计划,旨在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护理服务支持。根据该计划,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将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经济补贴,用于支付护理服务费用。该补贴计划将涵盖失能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并将根据失能程度和经济状况进行差别化补贴。此举旨在减轻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同时,该计划还将加强对护理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通过这一补贴计划,北京市民政局致力于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与福祉。
    结语
    北京市民政局失能老人补贴政策的推出,旨在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护理服务支持。补贴计划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康复训练等费用,并根据失能程度和经济状况进行差别化补贴。此举旨在减轻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同时,该计划还将加强对护理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北京市民政局将继续致力于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与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5 8: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