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市户籍居住证申请条件 |
释义 | 申请材料 (一)提供3大类11种中可证明其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材料之一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④录用证书 ⑤社保缴纳凭证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⑥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⑦购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⑧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⑨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3.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⑩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盖公章) (二)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之前有办理过居住登记的申领人请提供居住登记凭证原件,无则免 (四)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就是派出所张贴的居住证材料清单了。我们最容易拿到的证明材料一般有这几个: 1.劳动合同这个很多公司都有给员工自己一份,如果没有可是跟人事要。 2.租赁合同现在居住在民房的鱼鱼们也不要担心,因为房东们已经准备好了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房屋租赁合同,就等着你去拿了。建议拿到后再复印几份,以为损坏。 3.社保缴纳证明这个跑到地税去就可以弄到了,相对上面两个,这个会麻烦点 4.公章家里有中小学生的要到学校开一个连续就读证明就可以了,学校的公章别忘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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