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双方离婚后仍然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跟随哪一方直接生活,并不能作为确定抚养费的依据,对于有两个,双方各抚养一个的,抚养费一般是这样确定: 一、如果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相当,子女的生活开支大体相当的,一般各抚养一个,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 二、如果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明显优于另一方,子女的生活开支不对等的,这种情形下即使各抚养一个子女,另一方也可以仍要求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三、虽然法院判决或通过离婚协议确实,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出现重大开支的(例如,突发某种重大疾病),就重大开支部分,仍然可以要求分担。 总之,对于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也存在相互不支付抚养费、或支付一部分抚养费等情形,这要根据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