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 居民身份证 ;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 第一款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八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