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破坏林地罪非法占用林地罪的区分 1、客体不同。 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对象是耕地(林地)资源;破坏林地罪行为人侵犯的是林木、苗木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非行为人所有的林木、苗木。 2、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破坏林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毁坏林木、苗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3、主体不同。 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破坏林地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由年满16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法律咨询: 网友:破坏林地多少亩构成犯罪呢? 律师:根据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数量达五亩以上、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即构成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行为包括: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