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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编制政策
释义
    非编医护可「抗疫入编」
    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可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
    基层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前提下,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专项招聘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干部。
    绩效分配向抗疫一线人员倾斜
    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数及贡献,可按规定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各单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须进一步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实施职称专项激励
    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评聘)上一级职称,评审(评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的,经本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复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组织、单设比例」评定上一级职称;参加年度正常评审(评聘)通过的人员,不再单独激励。
    提高专技岗位比例?
    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事业单位,可适当上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专门用于聘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按照不超过2%、3%、10%比例增核相应临时岗位,逐步消化解决。
    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人员,已经取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可在同层级内直接聘用到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已经取得正高级职称且聘任在相应级别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择优推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分组、单设比例」评定通过后,享受相应待遇。
    综上所述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编制政策很全面有很多好处建议到相关部分了解情况得到自己应得的部分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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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8: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