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16岁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申请居民身份证的年满16岁的公民,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交验户口簿,公安机关应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十六岁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办理未成年人身份证的申请材料清单 办理未成年人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2.申请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的近期彩色照片(标准证件照);4.申请人的临时居住证明(如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5.申请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婚姻证明(如有);6.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离婚证明(如有);7.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死亡证明(如有);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监护权判决书等)。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需要,还需根据当地公安局的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办理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以确保顺利办理未成年人身份证申请。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要填写申领登记表,交验户口簿。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六十日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不超过三十日。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办理未成年人身份证需提供相关材料,如有效身份证明、父母身份证明等。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可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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