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银行初审 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供贷款所需资料,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审查贷款文书资料齐全后,向中心申请开通借款人贷款托管户后,录入住房公积金审贷系统,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提交信贷员审批; 2、贷款审批 公积金贷款资料齐全,公积金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逐级审批; 3、担保办结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资料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担保办结通知书》; 4、贷款发放 受委托银行收到《担保办结通知书》后,发放公积金贷款至指定账户,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签订贷款还款计划。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