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类似商品与近似商标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
释义 | 本文阐述了相似商品和近似商标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相似商品是指在商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或者商品的功能用途和销售等方面具有某些相似特点的商品,而消费者会认为它们是可能相同的来源。判断商品是否类似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不仅要看类似商品的相对性,也要看其可变性。近似商标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如果其“音”、“形”、“意”近似,容易使消费者混淆的,即为近似商标。在审查实践中, 法律分析 相似商品是指在商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或者商品的功能用途和销售等方面具有某些相似特点的商品。消费者会认为它们是可能相同的来源,这些商品互相称为类似商品。如墨水与墨汁;毛巾、毛巾被与枕巾等,它们每组中的两商品互相为类似商品。 判断商品是否类似,也应当考虑多种因素,不仅要看类似商品所具有的相对性,也要看其可变性。判断类似商品的主要标准主要考虑四点: (1)生产制造部门是否一致; (2)原料、质量是否一致; (3)销售部门是否一致; (4)用途是否一致。 近似商标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如果其“音”、“形”、“意”近似,容易使消费者混淆的,即为近似商标。如商标图形近似的图形商标;图形商标与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的图形近似的;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指同一事物的;商标图形虽不近似,但文字读音相同并无法区别其所指事物的;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义相同的商标;商标设计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体观察容易混淆的商标。以上这些情况的商标,都为近似商标。 在审查实践中,对于近似商标的判断比较困难。要从复杂的具体情况中进行分析。一般说来,除了考察商标的近似程度和商品类似程度以外,还要考察与其相近似的商标在消费者中的驰名程度。对于驰名商标,在近似商标的判断上更为严格一些,这是鼓励创名牌和切实保护名牌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也是国际上的惯例。 拓展延伸 相似商品与近似商标的区别与联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 首先,相似商品与近似商标在市场上的表现形式上存在相似或相同的外形、名称、包装等,容易给消费者带来混淆。但是,在法律上,相似商品与近似商标之间存在一些区别。相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类似或相同,但并不一定相同的产品。而近似商标则是指在名称、标识、设计等方面存在相似或相同,但并不一定完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其次,相似商品与近似商标在市场上的行为规范上存在差异。相似商品在销售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广告宣传、价格策略等。而近似商标则需要遵守更多的法律法规,如禁止使用、注册要求等。 最后,相似商品与近似商标在法律保护上存在差异。相似商品在法律上不享有与近似商标同样的权利,如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不会侵犯近似商标权人的权利。而近似商标则享有与相似商品同样的权利,如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会侵犯近似商标权人的权利。 综上所述,相似商品与近似商标之间存在一些区别与联系。虽然它们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或相同,但它们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在涉及到相似商品与近似商标的问题时,需要仔细分析它们之间的差异,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语 相似商品和近似商标是我们在购物中经常遇到的概念。相似商品是指在商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或者商品的功能用途和销售等方面具有某些相似特点的商品。而近似商标则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如果其“音”、“形”、“意”近似,容易使消费者混淆的商标。在审查实践中,对于近似商标的判断比较困难,要从复杂的具体情况中进行分析。除了考察商标的近似程度和商品类似程度以外,还要考察与其相近似的商标在消费者中的驰名程度。对于驰名商标,在近似商标的判断上更为严格一些,这是鼓励创名牌和切实保护名牌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也是国际上的惯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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