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通异地医保怎么开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指公司长期指派在异地出差工作的人员。这里需要注意一点:这类人群需要长期在外地居住。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跟随子女在异地定居,且户籍已迁入当地的户籍人员。这里要注意一点:户籍已正式迁入异地安置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安置备案。 3、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指长期居住在异地,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这里需要提醒一点:此类人群需要在参保当地医保部门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可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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