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如果员工刚上岗就辞职了,如何处理社会保险问题呢?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在缴费期间内发生符合本法规定的保险事故的,依照本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综上所述,员工刚上岗就辞职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员工发生保险事故,可根据《社会保险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员工再次参保,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