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动产证可以依法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证过户需要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领取测绘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后提交申请材料,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后完成过户。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