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律师收取费用应当是叫做代理费用,而不是诉讼费,诉讼费用主要指的就是法院方面所收取的一些案件的受理费用,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