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一个专门侦查的部门。公安经侦大队,相对于刑事侦查大队来说,其主要任务就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是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的。为了获得证明有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相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的措施和强制的措施,隶属于公安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