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国家公职人员失踪后怎么处理要分情况。如果是在上班时间的失踪,需由单位履行报案、报险、善后等义务,最后案件确认后按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是公职人员的个人行为,没有在上班时间的,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且可能会定性为旷工行为,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如果是因意外事件失踪的,由公职人员家属按照失踪人口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第五项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