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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个部门负责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释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开发商若没有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依法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未取得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起诉前取得证明则有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商品房预售的步骤包括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预售登记、签订预售合同和产权登记。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要怎么办
    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因此,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
    商品房预售的步骤
    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
    (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结语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开发商是否持有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遇到此情况,购房者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房屋预售一般经历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预售登记、签订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步骤。购房者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购房过程合法有序。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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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