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第一次录口供和第二次录口供之间正常规定应该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第一次录口供和第二次录口供之间正常规定应该是多长时间?刑事案件的讯问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治安行政案件的询问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适用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就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从口供的来源上,审查其讯问的程序是否合法。审查口供在什么情况下提供的,是哪一次审讯时讲的,供认的动机、目的,有无攻守同盟、有无串供的情况,有无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指名问供的情况,有无翻供等。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七种证据之一。其客观真实性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意义。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其本人最清楚,如果他能如实供诉,就能够交待出案件的全部事实情节,从而成为反映案件事实最详细的最真切的证据。对口供证据效力的审查判断当然不能例外,但鉴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继承并发展了原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及证据运用规则,对口供这一特殊证据形式如前文所述,在立法上即已对其运用作了种种必要的限制,因此,对其证据效力完全有条件进行较具体的分析研究。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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