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诚意金、意向金在法律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订金。其实更多地体现了购房人的意向。如果消费者后续购房,其自然会转化成定金;如果不买,就要看交费时双方的约定。在本案例中,其实当时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流程也并不完全合规。因此,消费者在购房之前,无论是交意向金、诚意金,还是选房金,都一定要看清楚退款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