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案立案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一、北京诈骗立案标准 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第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金额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第二、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以上。 二、伪造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合同涉嫌合同诈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合同诈骗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个人是一般主体,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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