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电信诈骗罪最新刑罚是什么?
释义
    诈骗罪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况:1、首要分子或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诈骗集团成员;2、惯犯或流窜作案且危害严重;3、诈骗法人、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5、挥霍诈骗财物,导致无法返还;6、使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9、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分析
    诈骗罪情节严重指: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拓展延伸
    电信诈骗罪的刑罚标准及情节严重的界定
    电信诈骗罪是指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采用其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电信诈骗罪的刑罚标准主要根据骗取金额的大小来确定。一般情况下,骗取金额较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骗取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主要包括:多次作案、使用伪造身份、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等。根据以上刑罚标准及情节严重的界定,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和量刑。
    结语
    电信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不同情节的诈骗犯罪,将实施相应的刑罚。对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惯犯、诈骗法人或个人急需生产资料、诈骗救灾款物等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此外,使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导致严重后果等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判断并量刑。对电信诈骗罪行为,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加强打击力度,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8: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