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本人身份的详细信息说明;其次,被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然后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比如:本人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等情况等等;遗嘱财产的信息说明、所买保险的信息说明、相关事务债权债务的执行说明、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立嘱人签名及日期;见证人签名及日期等等。 法律分析 首先,本人身份的详细信息说明;其次,被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然后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比如:本人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等情况等等;遗嘱财产的信息说明、所买保险的信息说明、相关事务债权债务的执行说明、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立嘱人签名及日期;见证人签名及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