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年休假的天数的规定: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单位需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